商权用户协议
欢迎您与各商权经营者(详见定义条款)共同签署本《商权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使用商权服务。
一、声明与承诺
1.1在您接受本协议或实际使用商权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商权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本协议,使用商权服务
1.2您同意,商权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本软件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1.3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商权用户时,您是16-80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您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您在使用商权服务时,应自行判断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
此外,您还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商权平台服务。
1.4 根据系统的设定,系统会根据您选择成为会员级别的不同,为您提供相应的会员服务,不同级别的会员使用、参与、分享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这些权利义务将以您在系统上自愿选择和设置的选项及本系统的以下相关文书记载、说明和规定为依据。您在本系统的权利义务将以如下普遍性规则、规定、章程、协议等相关规定或为了系统共同利益、个别特殊、临时制定的文书等为准。如果您注册、使用、参与本系统的任何运营、操作,在您成为会员之前,您必须确认您已经充分认知、认识、理解和确认完全接受、同意本系统的规则、规定,自愿注册成为系统会员。
1.5商权平台经营者是指经营商权平台的各法律主体。本协议项下,商权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商权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商权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商权平台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商权平台经营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商权平台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商权平台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商权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向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1.6 由于互联网的发展,您与商权平台经营者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商权平台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商权平台声明、商权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商权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二、定义及服务说明
2.1 商权服务:由各商权平台经营者以包含商权平台网站、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商权用户提供的商权软件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及(或)附随款项代收代付等各项服务。
2.2 商权:各商权平台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包括国卡集团股份公司、商权股份公司等。本协议由国卡集团股份公司代表“商权”与用户签署。
2.3 商权平台:由各商权平台经营者运作的消费服务平台。
2.4 商权账户(或“该账户”):指您按照商权允许的方式取得的供您使用商权服务的账户。同一身份证,只能实名注册一个账号,且该账号经系统实名认证后,不能变更或取消。会员应保证在本系统的操作及使用为用户本人行为。
2.5商权(普通)会员(或商权用户):接受本协议并按照商权允许的方式取得使用商权服务账户的用户,账户余额每天以最高0.03%的基准速度转成现金余额返还至用户。备注:此转化速度会根据系统参数改变而进行改变,无须另行通知。
2.6 商权中级会员:商权(普通)会员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升级为商权中级会员,扣除会员现金余额300元即可生效,升级后不可取消及逆转。中级会员在拥有普通会员权益的基础上,增加本协议4.2条规定的会员推荐权益。会员等级有效期为一年。
2.7商权高级会员:商权(普通)会员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升级为商权高级会员,扣除会员现金余额1000元。商权中级会员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升级为商权高级会员,扣除会员现金余额1000元。升级后不可取消及逆转。高级会员在拥有中级会员权益的基础上,增加选择成为商家用户和商权合伙人的权利,同时高级会员账户余额每天以最高0.05%的基准速度转成现金余额返还至用户。备注:此转化速度会根据系统参数改变而进行改变,无须另行通知。
2.8商权手机客户端:提供商权会员消费支付服务,并参与分享、创业的综合支付软件。在合法的基础上,公司完全有权自行根据市场和使用的需要,对软件功能执行合并、分立等方式方法运行上述软件系统。
2.9商权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商权平台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实施细则、流程说明等。
2.10同一用户:使用同一身份认证信息或经商权排查认定多个商权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2.11 现金余额:商权系统中每个会员拥有对应的现金余额账户。现金余额账户中的金额即为会员的现金余额,可以通过结算转到会员指定的银行卡上,同时也可以应用于支付、消费服务。现金余额的获得是通过充值、收款、返现等方式获得。
2.12 :本系统中对用户交易赠送的积分的别称。
2.13 规则:商权系统中每个会员都拥有相应的 账户, 的获得是通过消费、收款、分享、管理获得。会员的 在每日凌晨00:00按商权规则转成现金余额。
2.13.1支付获得:会员支付的款项按100%的比例获得,且充值可获等额商权积分。
2.13.2收款获得:会员收款的款项中12%的金额由商权平台扣除,作为暂收保证金同时该暂收保证金兑换成对等的商权币,商权平台再将该对等的每日返还给收款方。
2.13.3分享获得:商权中级会员和商权高级会员推荐会员的最高按推荐会员支付款项3%的比例获得。推荐商家的最高按商家收款总额2%的比例获得。商权用户等级不同,所获得的支付款项提成也不同,一级1%,二级0.5%。(如有调整参考商权消息公告)
2.13.4管理获得:合伙人管理区域的按商家收款款项的一定比例获得 ,具体内容详见合伙人制度。
2.13.5 推荐权益:按照商权规则给予会员推荐会员成功的奖励。一旦注册成为商权会员,推荐人的信息不能填补、变更或修改。
2.13.6 会员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应税费,如需开具发票,可自行联系商户,商权系统不提供此项服务。
三、商权账户
3.1注册相关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商权平台账户(以下简称“该账户”)并成为商权平台用户,您同意:
3.1.1【信息提供】按照商权要求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您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若商权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商权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商权服务。商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商权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如您不能及时配合提供,商权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商权服务。您了解并同意,且有义务保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商权有权了解您使用商权服务的真实交易背景及目的,您应如实提供商权所需的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如果商权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的,商权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您所使用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与商权账户绑定的邮箱、手机号码等),导致无法提供商权服务或提供服务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商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3.1.2 【会员名的合法性】您设置的商权会员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商权规则关于会员名的管理规定,否则商权可禁止您使用该会员名。
3.1.3 【实名认证】为使您更好地使用商权平台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可要求您按照商权平台经营者要求及我国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否则您可能会受到收款、结算和(或)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余额、红包、理财)的限制。
商权平台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商权平台账户,且具有验证该帐号有效的手机号。如有证据证明或商权平台有理由相信您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商权平台账户的情形,商权平台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因此给商权平台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1.4 【账户安全】您将对使用该账户及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言论负完全责任,您同意:
商权通过您的账户名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账户名和密码及身份信息,对于因密码泄露、身份信息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账户名及密码以及身份信息,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商权账户及密码。未经商权平台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的商权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由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您个人承担。如商权平台判断您商权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及/或商权平台信息安全的,商权平台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及披露信息等)负责。
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商权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主张责任。
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密码及身份证信息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建议您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商权,并授权商权将该信息同步给商权平台,要求商权暂停相关服务。同时,您理解商权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在此之前,商权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商权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商权存在法定过错外,商权不承担责任。
您应对您的商权账户负责,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您的商权账户。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您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结算或者向商权平台发出其它支付指令,并向商权平台申请注销该账户。
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商权平台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生效的遗嘱等)处置与您的商权账户相关的款项。
交易异常处理:您使用本服务时同意并认可,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您确保您所输入的您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商权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商权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商权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您同意,为了您的商权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安全,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法律法规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规定、政府依行政职权的要求及商权依据自行判断认为的可能对您的商权账户产生风险的情况,商权有权对您的商权账户进行冻结,即进行暂时关闭该账户部分或全部使用权限的操作。冻结的逆过程为解冻,即商权对您的被冻结的商权账户结束冻结。当冻结发生时,如您申请解冻,商权有权根据本项规定前述的冻结原因自行判断是否允许解冻,您应充分理解您的解冻申请并不必然被允许,且申请解冻时您应当配合商权核实您的身份等有关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身份证、护照、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商权要求的其他信息或文件。
您同意,商权有权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海关、税务机关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的要求对您在商权的资金及账户等进行查询、冻结或扣划。
3.1.5 【账户回收】如您的账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商权可回收您的账户,您的账户将不能再登录商权平台,相应服务同时终止:
(1)未通过实名认证的商权账户;
(2)虽通过实名认证但连续超过一年未登录的会员帐户。
四、会员权益
4.1普通会员:免费注册。会员使用商权软件支付的款项都将赠送同等数额的积分, 余额每天以最高0.03%的基准速度转成现金余额返还至会员帐户。
备注:此转化速度会根据系统参数改变而进行改变,无须另行通知。
4.2会员推荐权益:商权中级会员或商权高级会员通过分享推荐并成功发展一名商权高级会员的,且该高级会员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扣除会员现金余额1000元的方式升级为商权高级会员的(备注:系统自动扣除升级为高级会员的情况不享受推荐权益),该商权中级会员或商权高级会员可享受440元奖励。本推荐是三层分享,即A推荐B,B推荐C,C也可获得推介提成。
4.3手续费说明
4.3.1商权用户可将现金余额账户中的现金提取到该商权用户指定的银行卡里。商权在商权用户结算操作成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结算款项免交易手续费结算至本协议约定的该用户银行卡账户中(备注:此结算操作方式、结算款项手续费及结算到账时间会根据系统参数改变而进行改变,无须另行通知)。商权用户现金余额结算规则是以500元为一个单位,未达到人民币500元的应待金额达到500元时才可结算,500元以上可全额结算(即体现金额最低500元起)。
4.3.2 转现手续费
所有在每天零点(00:00)按一定比例(注:普通会员及中级会员按最高万分之三,高级会员按最高万分之五)转成现金余额的过程中,均要扣除所转换现金的12%作为转现手续费。
五、商权合作商家
商权高级会员可申请成为商家用户,提请的条件为:申请会员必须拥有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等国家部门颁发的相关证照。申请时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及商权规则的要求,提交工商、税务证照、法人手执身份证半身照等相关资料。经商权审核完成后,签订《商权特约商户服务协议》,即可成为商家用户,系统将自动分配商家号并生成独一无二的商家二维码,商家则正式成为商权合作商家,开启所有商权会员消费分红的服务模式。具体详见《商权特约商户服务协议》。
六、商权合伙人
商权合伙人为本系统的最高用户级别,是为会员创业专门设立的,用于商权市场开发、管理之需。
注:商权合伙人规定具体详见商权之合伙人制度。
七、商权服务使用规范
7.1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得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7.2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商权有权冻结或关闭账户、拒绝提供服务,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商权或商权雇员或其他方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7.1和7.2适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如洗钱、恐怖融资、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等不法交易行为及其他商权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的交易等;
(2)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3)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义务,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5)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6)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7)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行为;
(8)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9)其他商权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商权平台规则、公告、声明、通知或各平台与您单独签署的协议中已明确说明不适合在商权平台上销售及/或提供的)。
7.3您理解并同意,商权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商权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7.3.1商权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商权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对您名下的全部或部分商权账户暂停、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您的资料。
7.3.2在发现异常交易或合理怀疑交易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时,为维护用户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商权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先行暂停或终止您名下全部或部分商权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这些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调账等措施)。如涉嫌犯罪,商权有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3.3您理解并同意,存在如下情形时,商权有权对您名下商权账户暂停或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商权服务,或对全部或部分余额进行止付,且有权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通过邮件或站内信或短信或客户端通知等方式通知您,您应及时予以关注: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及法律文书、商权规则的要求;
(3)商权基于单方面合理判断认为该账户操作、资金进出等存在异常时;
(4)商权依据自行合理判断认为可能产生风险的;
(5)您在参加市场活动时有批量注册商权账户、刷信用及其他舞弊等违反活动规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6)他人向您商权账户错误汇入资金、系统故障漏洞等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得利的;
(7)您遭到他人投诉,且对方已经提供了一定证据的;
(8)您可能错误地将他人商权账户进行了实名的。
如您申请恢复服务、解除上述支付或限制,您应按商权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您的身份证明以及商权要求的其他信息或文件,以便商权进行核实,且商权有权依照自行判断来决定是否同意您的申请。您应充分理解您的申请并不必然被允许。您拒绝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的,或未通过商权审核的,则您确认商权有权长期对该等账户停止提供服务且长期限制该等产品或者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在商权认为该等异常已经得到合理解释或有效证据支持或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情况下,最晚将于该等异常已得到合理解释或有效证据支持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解除止付或限制。但商权有进一步理由相信该等异常仍可能对您或其他用户或商权造成损失的情形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收到针对该等异常的投诉;
(2)您已经实质性违反了本协议或另行签署的协议,且我们基于保护各方利益的需要必须继续止付款项或暂停执行指令;
(3)您虽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但该等使用涉及商权限制合作的行业类目或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商权的产品或服务从事类似金字塔或矩阵型的高额返利业务模式;
(4)您理解并同意,在商权合理认为有必要时,商权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终止提供本服务,并暂停、关闭或删除您名下全部或部分商权账户及该账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并将您滞留在该账户的全部合法可退还的现金余额退回到您的银行账户并清空账户。
7.4您理解并同意,如因您进行与您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违反您所在平台对商品类目管理的规定,导致商权、您所在平台或用户遭受损失的,商权有权向您追偿并有权随时从您名下的商权账户扣除相应资金以弥补该等损失。且商权有权对您名下商权账户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商权服务,或对您名下商权账户的余额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止付。
7.5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您应对销售额/营业额超过法定免征额部分及时、足额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7.6您理解并同意,如因您本人过失,包括但不限于输入或填写收款方会员信息错误等造成转账错误的,商权不负责进行退款等业务操作。商权平台的客服只能根据实际的流程判断该情况的处理方法,不负责申请退款。请会员在进行交易时谨慎且正确填写信息,如因个人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商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八、交易争议处理
8.1您在商权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1)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根据争议双方要求,商权平台参与调解。
注:商权仅向您提供商权平台服务,您了解商权平台上的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鉴于商权平台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商权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的信息,无法逐一审查交易所涉及的商品及/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对此您应谨慎判断。
您理解并同意,商权根据争议双方要求参与调解,商权平台的客服或相关部门人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商权对调解决定免责。
九、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9.1商权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负责。
9.2您明确因使用本服务从事的交易所产生的任何风险由您与交易对方承担。
9.3商权用户信息是由用户本人自行提供的,商权无法保证该信息之准确、及时和完整,您应对您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9.4商权不对交易标的及本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9.4.1本服务符合您的需求;
9.4.2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错;
9.4.3您使用本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符合您的期望;
9.4.4您使用本服务从事的交易及时或最终完成;
9.4.5本服务之合作单位,所提供之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9.4.6您经由本服务之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资料之下载而导致您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您应负完全责任;
9.4.7您自商权及商权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之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形式,均不构成商权对本服务之保证;
9.4.8在任何情况下,商权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协议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也应排除商权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9.4.9在任何情况下,商权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9.4.10您充分知晓并同意商权可能同时为您及您的(交易)对手方提供本服务,您同意对商权可能存在的该等行为予以明确豁免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不得以此来主张商权在提供本服务时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9.4.1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商权另行同意外,您对商权的委托及向商权发出的指令均不可撤销。
9.5 系统中断或故障
商权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商权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5.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规定、通知等因素;
9.5.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9.5.3在商权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系统中断或故障;
9.5.4商权在公告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9.6 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使商权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商权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如您的行为使商权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商权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解决定,商权及/或其关联公司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可指示商权平台自您的商权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您的商权余额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您同意委托商权使用自有资金代您支付上述款项,您应当返还该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商权的全部损失。
您同意商权指示商权平台自您的商权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如您商权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商权及/或关联公司可直接抵减您在商权及/或其关联公司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十、评论、意见、消息和其他内容
访问者可以张贴评论、意见及其他内容,以及提出建议、意见、问题或其他信息,只要内容不是非法、淫秽、威胁、诽谤、侵犯隐私、侵犯知识产权或以其他形式对第三者构成伤害或侵犯或违背公序良俗,也不包含软件病毒、政治宣传、商业招揽、连锁信、大宗邮件或任何形式的“垃圾邮件”。商权保留清除或编辑这些内容的权利(但非义务),可按照商权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信息进行删除或屏蔽,但不对所张贴的内容进行经常性的审查。商权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所张贴的内容不承担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
11.1【商业贿赂】如您向商权及/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商权可立即终止与您的所有合作并向您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该等金额以商权因您的贿赂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作为计算依据。
11.2【关联处理】如因您严重违约导致商权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商权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对与您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甚至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商权与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及商权及/或其关联公司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商权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十二、协议的变更
我们保留在任何时候对我们的系统、网站、政策和本服务条款作出更改的权利。任何更改或修改在其被公告在网站、系统平台上时立即生效。您对系统平台的使用应受制于在使用时公告在本网站或系统平台上的服务条款。因此,我们建议您在使用商权服务之前阅读此条款。您在服务条款更改或修改并公告在网站、系统平台后继续使用商权服务,则表明您对该更改或修改条款的接受。如果本条款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十三、知识产权的保护
13.1商权及关联公司所有系统及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商权或商权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
13.2非经商权或商权关联企业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反向编译、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13.3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通知
14.1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注册成为商权平台用户,并接受商权平台服务时,您应该向商权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商权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商权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商权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您有权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获取您感兴趣的商品广告、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
14.2 通知的送达
商权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商权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在商权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商权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协议的终止
15.1 终止的情形
15.1.1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在满足商权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可向商权申请注销您的账户的,但注销该账户后,该手机号码将终身不能再次注册商权软件系统(注册其他子平台账号业务除外);
(2)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3)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商权平台服务,且符合商权平台服务终止条件的。
15.1.2出现以下情况时,商权可以本协议第十四条的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1)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商权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2)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商权依据商权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3)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商权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商权依据商权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4)您的账户被商权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5)您在商权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6)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15.1.3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商权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2)本协议终止后,商权仍享有下列权利:
a.继续保存您留存于商权平台的各类信息;
b.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商权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15.1.4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商权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六、适用法律、管辖与其他
16.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16.2您因使用商权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商权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商权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3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商权用户协议》的全部内容,确认完全接受、同意声明与承诺事项及本系统的规则、规定。
国卡集团股份公司
2018年3月20日